购买财政担保代偿资金追偿权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丹东市
项目概况
购买财政担保代偿资金追偿权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20220919001
项目名称:购买财政担保代偿资金追偿权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买财政担保代偿资金追偿权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会议的律师事务所;3.3.供应商需有执业期间无违规经营证明材料;3.4.供应商在“中国”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要求:4.1.投标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供应商。4.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防控要求有变化的,以最新发布的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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