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张掖市
项目编号:LJYZC2022092705068
临泽县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泽县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网 ( ) 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09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泽县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73.936 ( 万元 )
最高限价: 73.936 ( 万元 )
采购需求:临泽县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信用服务中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及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 ” 及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 信用甘肃 ” 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 [ ] 及 “ 信用甘肃 ” 网站 [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9 - 29 至 2022- 10 - 19 ,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张掖市中心网站( )
方式:在张掖市网( )在线获得。
售价: 0.0( 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10 - 19 09 :00
地点:张掖市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 “ 用户注册 ” 相关事宜,。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 “ 专区 ” 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中心网站首页 “ 专区 ” → “ 操作手册 ” → “ 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 和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操作手册(投标人) V1.0” 。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 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或张掖市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 “ 张掖市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 ,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 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
2 、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泽县 人民法院
地 址:临泽县沙河镇 健康路154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临河东路 1 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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