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二 期) 采购项目 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 09月1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 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C-HXCT2022-0 74
2、项目名称: 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134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二期) ):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19062.5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农林牧渔业用房施工 | 养殖圈舍修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0000.00 | 1319062.5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09-20 00:00:00至2022-11-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二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宁陕县龙王镇河坪村养牛场项目(二期)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 供应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 经理 ;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建筑业 ”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 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16日 14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中心 403 开标室
五、 开启
时间:2022 年 09 月 16日 14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中心 403 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 供应商 须在 磋商 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 磋商 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 磋商 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疫情防控期间,各 供应商 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的代表到场报名确认,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八 、 凡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龙王镇龙王社区
联系 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 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 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柳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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