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客运段鹰潭车队新增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客运段鹰潭车队新增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NCKYD202204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鹰潭车队新增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2.1采购及安装:智能充电箱3台、86型插座30个、时控开关1个、交流控制器1个、空气开关1个、配电箱1个、防火充电钢槽40米、3*10平方电源线70米、3*2.5平方电源线150米。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报价函》。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商户,并能提供相应的增值专用税发票。
3.2报价人营业执照需具有电子产品、电控设备、智能化设备相关资质。
3.3报价人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算起)被国铁集团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的,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单位报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公告时间:2022年 11 月 1 日至 2022年 11 月 6日。在项目公告截止时间内通过报名后,报价函。
4.2 报价截止时间:根据《报价函》内规定的报价截止 时间前将报价材料发送至 nckyd\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鹰潭车队新增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
4.3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委托书证明、《报价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4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 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
5.2 报价 人 必须 《报价函》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 , 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 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 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 并作为 邮件 ,否则视为无效 报价 。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5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 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 “ 报价截止时间 ” , 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二七南路 197号
项目联系人:郭焘
电话:
接收报价函邮箱: nckyd\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 95306网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
日期: 2022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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