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化验测试、青苗补偿及植被恢复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化验测试、青苗补偿及植被恢复(三通一平)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2-029
项目名称: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化验测试、青苗补偿及植被恢复(三通一平)
预算金额:2077.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7.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一 | 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北区块钻探工程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7745300.00 | |
二 | 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南区块钻探工程 | 1批 | 8649900.00 | ||
三 | 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化验测试 | 1批 | 900900.00 | ||
四 | 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地球物理测井 | 1批 | 674400.00 | ||
五 | 韦州矿区韦四井田煤炭补充勘探项目青苗补偿及植被恢复、三通一平 | 1批 | 2808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其中:三标段在接收样品后7日内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四标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2日内提供单孔最终测井成果;五标段在接到单孔通知后2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投标人在中国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三标段: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1)请将投标登记表填写完整;(2)将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投标的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三标段)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1号楼3楼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
(2)邮寄(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1号楼3楼301室)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王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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