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211SZ-194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环资【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0%贷款:70.0%招标人为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提标改造工程总处理规模11.0m3/d,其中枣阳一污提标改造工程规模9.0万m3/d,枣阳二污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2.0万m3/d。中水回用工程管网为5910m.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枣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 标段划分: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12 合同估算价:30000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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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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