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
新疆
-伊犁州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备案。招标人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伊犁州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工程规模: 新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栋,建筑面积3501.03平方米,床位100张,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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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宁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中心网上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 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5.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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