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电动叉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电动叉车采购竞争性谈判 公告
编号 :HGD-2022-6SJK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现就 电动叉车采购 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电动叉车 | 台 | 1 |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
二、技术要求
1. 提供的设备应为技术性能成熟产品,操作简单、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叉车类工程机械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标准、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及环保要求。
2. 提供的设备及附属物必须为全新产品。
3. 随设备提供易损件及工具一套。
4. 技术参数要求:
驱动方式: | 电动 |
操作方式 : | 座驾式 |
额定载荷能力 : | ≥2000kg |
车体长度(不含货叉 ) : | ≤3000mm |
总宽度 : | ≤1500mm |
最小转弯半径 : | ≤2400mm |
驱动点击功率 : | ≥10kW |
提升电机功率 : | ≥10kW |
蓄电池电压 : | 80V |
蓄电池容量 : | ≥200Ah |
蓄电池形式; | 锂电池 |
货叉尺寸 : | 1070mm (标准货叉) |
行车制动 : | 液压式 |
起升高度 : | ≥3000mm |
控制器 : | 进口 |
最大爬坡度(空载 / 满载) : | 15%/15% |
轮胎形式: | 实心无痕胎 |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开具与所属行业税率对应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须为设备生产企业或指定代理商,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本)不低于 2000 万元。
3. 具备从事本行业的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效的设备安装、使用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 近五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 不得为中介组织、个人或联合体。
8. 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文件组成
( 1 )经年审有效的 “ 三证合一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3 )企业简介(包括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和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信誉的文件和各类荣誉证书等);
(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 5 )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设备质量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 6 )产品报价单( 所报价格应包括设备价格、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中应明确列出产品的不含税价格与税金。 )
( 7 )产品说明书;
( 8 )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文件(登录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
( 9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文件(登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
( 10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11 )近三年同类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文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 供方 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2. 供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公告技术要求,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使用单位签发的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
3. 供方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制造、运输,以及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调试直到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设备按需方要求运输并安装在指定位置,安装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均由供方负责。
4. 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供方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供方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 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 现场培训。
C 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 现场验收完成后,设备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
E 质保期内的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5. 供方应提供相关产品中文和电子版的完整技术资料:相关图纸、使用说明书、零配件目录(提供零配件的规格型号)、随机备品、合格证书、保修卡、厂家验收标准等其他资料。
6.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设备故障,供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 72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供方责任的,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7.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供方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六、评审方式
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即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价低者成交,成交价格均不能超过采购方最高限制价格。
七、合同签订与履行
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履行合同期限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此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执行原供货方式、结账方式、原合同条款各项之规定。
八、验收方式
双方根据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标准,经现场检查、安装调试、试用后验收。
九、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十、真实性责任
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报价单位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单位的责任。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未报名者不可参加谈判。
报名方式:供应商须为(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再按照流程报名。
十二、谈判文件递交
1.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谈判文件递交方式:本次采购项目为线上谈判,要求报价单位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PDF 格式),电子版谈判文件的制作要求与纸质版谈判文件相同。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 1 )各报价单位务必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谈判文件以及电子报价表(单独制作,格式必须为 excel )打包加密后(仅接收加密后的压缩包, rar 格式或 zip 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必须标明项目编号 + 报价单位全称)。本次采购以电子版谈判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谈判文件中需要签字及公章页一律使用高清扫描件。
( 2 )在谈判正式开始前,报价单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将谈判文件包解压密码。
( 3 )未按上述要求加密打包压缩、提前泄露解压密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邮箱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十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1. 本次采购项目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进行线上谈判。
2. 谈判说明
( 1 )所有报价单位代表应按期参加线上谈判(网络保持在线)。不参加谈判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2 )所有报价单位在线上全程参与直播谈判,报价单位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通过视频现场核实身份。
( 3 )报价单位代表在谈判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 保持网络畅通、手机通讯畅通。
② 准备好谈判过程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的不需提供)、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原件。
③ 准备好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电脑(能正常连接互联网)、机(有扫描功能)、单位公章(或能及时加盖)等。
④ 谈判过程中遵守会场纪律,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操作。
⑤ 对于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的影响谈判、评审进程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瓜房子村焊轨段
互联网电子邮箱 :
采购技术咨询电话: / 联系人:朱工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 / 联系人: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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