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宾山革命纪念馆建设项目-办公业务楼监控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
-池州市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青阳县宾山革命纪念馆建设项目 -办公业务楼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公告日期: 202 2 年 11 月 14 - 2 1 日
开标日期: 202 2 年 11 月 2 2 日 1 0 时 00(北京时间)
成交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溪南路文化广电中心四号楼
成交金额: 102668.80 元
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等要求:详见 采购 文件
采购人名称: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池州市 青阳县酉华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
地址:池州市南美花园艳阳楼湖光路 9-16
项目负责人: 毕工 联系电话:需解锁
公示期限: 202 2 年 11 月 2 2 日至 202 2 年 11 月 23 日(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南美花园艳阳楼湖光路9-16,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需解锁
202 2 年 11 月 2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