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焚化炉环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新河县焚化炉环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焚化炉环保改造项目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18】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83:17 ,招标人为 新河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新河县北冯召村东,新冀线北侧
2建设规模:安装平板火化机2台,(风冷)一拖一尾气净化处理设备1 台
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要求及货物清单
4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政府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取得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营业执照不能超出采购项目营业范围 资质, /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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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27 至 2018-04-02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新河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一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新河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19 15:00 ,地点为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河县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邮编: | 056002 | |
联系人: | 王琦 | 联系人: | 张江飞 |
电话: | 13930934348 | 电话: | 13473066625 |
传真: | 传真: | 0310-32955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3473066625@163.com | |
网址: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址: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账号: | 账号: | 1300164860805050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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