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李亲顾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河北
-保定市
定州市李亲顾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市李亲顾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已由 定州市发展改革局 以 定发改办批[201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李亲顾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资金28%、地方配套资金72% ,招标人为 定州市李亲顾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定州市李亲顾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2.2项目地点:定州市李亲顾中学
2.3招标范围: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26 至 2018-03-30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定州市中兴西路香江大厦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名并核实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6)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页版回执(截图或页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0312-2393306。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18 09:30 ,地点为 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辉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李亲顾镇 | 地址: | 定州市建设街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73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宁女士 |
电话: | 0312-2603479 | 电话: | 0312-2566916 |
传真: | 0312-2603479 | 传真: | 0312-256691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z11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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