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陵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及两个中心暂存点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DC2022-ZB-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及两个中心暂存点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疫情影响,变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21 14:00:00,更正为:2022-11-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21 14:00:00,更正为:2022-11-22 09:30:00。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22日09: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一 )、 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领取,谢绝邮寄。(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二 )、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销售中心805会议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工
电话: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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