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和档案室智能化建设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陕西
-汉中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B-HZ-2022326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案件管理中心和档案室智能化建设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25日?14时00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18 14:30:00,更正为:2022-11-25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18 14:30:00,更正为:2022-11-25 14: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响应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
3、请潜在响应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4、本项目名称为:宁强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和档案室智能化建设设备项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强县公安局
地址: 宁强县北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游女士
电话: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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