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2022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SZC2022032
项目名称: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202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1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2022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1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1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劳务及食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17,600.00 | 5,017,600.00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2022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政府行政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2022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任选其一):①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3.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平台,,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6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5层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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