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审计服务中心荣县2021年千村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S210荣县双古镇段改建工程、荣县黄大清学校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复核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自贡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21202200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2021年千村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S210荣县双古镇(复立至鸡冠石桥)段改建工程、荣县黄大清学校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复核(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报价函有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11-01,更正为:2022-11-0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07 09:30:00,更正为:2022-11-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07 09:30:00,更正为:2022-11-08 09:30:00。
以最新上传的报价函格式模板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备注:
1、 计划备案号: 荣集采电 [2022]0 25
2 、采购预算: 300,000.00 元、最高限价: 150,000.00 元;
3、 品目编码: 审计服务、 C0803 , 本项 目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
4 、 政府集中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 : 荣县 财政局,监督电话: 0 813 - 6266626 ;
5、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5.4 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 :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政采贷融资 :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问题,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 “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8、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荣县审计服务中心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一段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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