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冷链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福建
-南平市
延平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冷链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南 延平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冷链物流仓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225001 )的招标文件作澄清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文件 ”新增“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截图获得,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2年12月13日08::30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南平市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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