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温感变色绝缘护套等职创成果转化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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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温感变色绝缘护套等职创成果转化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XM2022112467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人: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2. 项目名称: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温感变色绝缘护套等职创成果转化询价采购 。
3. 项目地点: 梅州 市。
4. 采购项目编号 : XM2022112467 。
5. 标包金额:人民币 150 万元。
6. 项目类别: 二 类。
7. 采购类别:货物类
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 采购形式: 框架 采购。
10.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采购实际采购金额达到 150万元的90%至110%时止。 在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 时 ,由双方确定是否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续签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不说明理由否定续签框架协议。 经营部 通过调查核实市场价格情况、供应商(诚信、履约、质量方面) 履约 评价结果及产品的技术执行标准等内容形成报告,提交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是否续签框架协议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 采购承办部门: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 品类 | 标的 名称 | 标包号 | 概算 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货物 类 | 职创成果转化 | 标包 1 | 150 | 150 |
。 采购清单中各类物资的预计采购数量是采购人针对市场需求预测数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采购清单中各规格的实际采购量以市场需求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对各类物资的实际采购量进行承诺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 具备相关职创成果转化及其生产的能力,其代工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南方电网相关标准、要求。
3.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 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物资 框架 采购 ( 框架 /订单 ) 合同范本,为缩短合同签订时间,保证项目物资及时到货,采购人与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除按以下条款执行外其余的合同条款不作协商及修改,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确认合同文本和条款,若参加投标则默认为投标人同意本项目合同文本及条款的约定。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1000-500)×0.55%=2.75万元
( 5000-1000)×0.35%=14万元
(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 =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50%计收 =22.55*50 %= 11.275(万元)
2.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基准计收,签订合同后的先按概算金额的 100%计收,在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收,多还少补。
3.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30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当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委托本项目合同的甲方在本采购项目的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 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 2 至 5 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 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 4008100100- 转 4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① 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② 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③ 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 / 标包 / 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本 采购 项目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 采购 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 /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采购 文件截止时间: 202 2 年 12 月 01 日 1 2 时 00 分 00 秒
采购 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202 2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2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开标时间: 202 2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开标说明: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 1 小时 。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 ecsg.com.cn ) 和中国( )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承办人:李工。
2. 采购项目电话:。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 陈 工。
4. 采 购服务部门联系电话: 。
十、异议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 21
1.6 邮箱地址: 157657661 @qq.com
2. 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模板)。
4.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 异议提出的时限
5.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后2天内提出;
5.2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3 对采购活动不符合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6. 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3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 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5 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 恶意行为的处罚 :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 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经营部
2. 联系人:黄工
3. 联系电话:
4. 邮箱地址:
梅州市裕信综合能源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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