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国际联运港集装箱堆场正面吊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市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受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就 华东国际联运港集装箱堆场正面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ZJXC-2022G032101-1 。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共采购 一台集装箱正面吊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 60 日 内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质保期:整机质保 2年或4000小时(发动机运行时间)(先到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华东国际联运港集装箱堆场正面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需求 | 项 | 人民币 290 万元 ( 其中含固定保养费用 25 万元)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 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 且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 ( )、浙江政府采购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二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所投设备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 /获取时间、地址 :
(一)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 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 202 2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 2 年 09 月 23 日投 标截止时间止 ;
(三)获取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后向代理机构(地点: 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 : 3 00元/份 。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凭据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报名表()。 如投标人采用邮购报名的,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 357851443 @ qq.com邮箱。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浙江上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 2 年 09 月 23 日 09 : 3 0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邮寄递交: 投标人应于 2022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时间)以邮政快递( EMS) 或顺丰 的方式邮寄至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联系号码: , 逾期寄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 2 ) 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于 2022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指定投标地址 ,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 .投标地址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4楼开标 3 室(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
九 .开标时间: 202 2 年 09 月 23 日 09 : 3 0 时。
十 .开标地址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4楼开标 3 室(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采用 “钉钉群直播”方式进行不见面开标,由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全程直播。注: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30分钟后,未收到代理机构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十 一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2)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 09 月 22 日下午 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号(备注华东国际联运港集装箱堆场正面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
户名:
开户银行:金华市农行商城支行
账号: 017330
( 3)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 二 .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 三.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 zfcg.czt.zj.gov.cn )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十 四.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 [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
中国( );
浙江( zfcg.czt.zj.gov.cn );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五.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EMAIL: 357851443 @qq.com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3、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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