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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招标公告

福建

-

漳州市

发布时间:2022-12-01
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 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含食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含食堂) 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发改审【202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68.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24.09万元,预算审核价16517218元(含暂列金450000元,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366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1幢(配套单层厨房),建筑占地面积84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5.39平方米,其中宿舍楼2500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筑,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为学生食堂;厨房345.39平方米,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517218元(含暂列金450000元,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日 9时 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23日 9时 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 22日下午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仙北路127号 ,邮编:363806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20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陈、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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