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眉山市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2000119
二、项目名称: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眉山市东坡区江公街领地凯旋国际公馆西门商业街6号楼二层4号 | 29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文化艺术服务 | 文化艺术服务 | 彭山区文化馆、学校、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拟开展内容:1.公益性文化艺术作品展,不低于5场,每场不低于5天,数量不低于100件:2.开展民间文化艺术特色团队和民间文化代表人物培育,不低于5次;3.培育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数量不少于1个。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承接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承接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298,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勇 、 张春森(采购人代表) 、 杜卓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的规定收取并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中岷江路97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吉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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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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