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善城区公交站亭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资阳市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2000052
二、项目名称:完善城区公交站亭(牌)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485号 | 4,213,5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港湾式站台 | 聚鑫诚 | 符合CJ/T 107-2013《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45.00(项) | 87,500.00 | 3,937,500.00 |
1-2 | 其他货物 | 招呼站牌 | 聚鑫诚 | 符合GB/T 5845.3-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103.00(项) | 2,680.00 | 276,04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建平 、 邓俊(采购人代表) 、 安玉龙 、 周建 、 文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对应的费率下浮20%,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27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需解锁。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乐至县天池镇宏扬路南二巷4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81号3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煜林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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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区公交站亭(牌)-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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