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抚顺市
项目概况
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L2022092101
项目名称: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26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26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货安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正规发票.(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查询记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的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9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L2022092101
项目名称: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261.00元
最高限价:160261.00元
采购需求:清原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头更换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货安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正规发票.
(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查询记录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2 日 至 2022 年 09月26 日 ( 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8时 至 11时 ,下午 13时 至 16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__ (恒大广场E4西侧6#)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09月2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__ 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2 年 09月2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__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限内进行资格材料递交,递交材料无问题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期内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方式及材料要求递交资格材料的将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供应商应递交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非辽宁省企业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流程可电联代理公司咨询)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恒大广场E4西侧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 0164 7208 0000 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__
电 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恒大广场E4西侧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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