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智能物证室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市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智能物证室”项目(二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酒泉市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2-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C-ZFCG[2022]017-1号
项目名称: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智能物证室”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9.03(万元)
最高限价:49.03(万元)
采购需求:对现有45.88㎡办公用房进行改造升级成智能物证室并配套相应设施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近三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投标文件须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2-06 至 2022-12-27 ,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酒泉市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2-27 09:30
地点:玉门市民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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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玉门市中心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甘肃省玉门市新市区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龙源小区北侧1号楼6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金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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