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生态环境局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凉山州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2000210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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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锁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工业大道西段366号 | 54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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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以美姑县境内美姑河、连渣洛河、溜筒河干流及重要一级支流等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结合污染源分布等实际情况决定重要支流及排查延伸覆盖范围;美姑县本石来俄、美姑县嘎洛觉沟约先觉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区域。 | 1.入河排污口排查。 (1)资料收集整合。 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的相关要求,完成美姑县辖区内排查河(湖)段区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主要收集美姑县行政区划边界资料、水系水文资料、已有排口相关资料、重点排查区域资料、敏感区域相关资料、各类监测断面相关资料、各类管网排口资料、沿河排放信息源、二污普数据等。 确定疑似排口。 根据已掌握的沿河企业名录和流域水系图,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在奥维地图标注疑似排口、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并建立疑似入河排污口信息档案。 (3)组织排查。 第一、开展人工排查,原则上对于所有涉及流域的沿河(湖)开展人工徒步现场排查,对于人员难以探查的区域,人工无法排查区域可考虑使用无人机、无人船等排查方式。排查范围内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溪流、湿地等天然或人工通道排放雨水、山泉水、沼泽水、污水的口门等,开展“全口径”排查。 第二、开展疑难点、重点攻关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结合敏感区域、重点排污区域等开展重点攻关排查。 第三、边查边测。对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对每个具备采样条件的排口都需要用快检试剂进行快速检测,筛选出超标排污口作为后续监测、溯源、整治工作重点。 第四、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完善入河排污口电子档案,汇总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 第五、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建立一口一档资料。 2.入河排污口监测 手工监测所有排口,登记排放信息。按照“有水皆测”原则,对排查范围内的排口污水进行摸底,对人工排查快速检测异常排口,增加监测频次,以便后期溯源和治理提供依据。筛选出超标排污口需送样至三方资质监测机构开展手工监测。监测主要污染物指标包括污水排放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汇总报告》。 3.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 根据我县排查和监测数据,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污水组分和来源,锁定入河排污口对应排污单位,明确责任主体。 所有溯源完成后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分析报告》,为下一步排污口整改奠定基础。 4.入河排污口整治 通过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形成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清单信息,并根据入河排污口污染源责任主体,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分别推进整治验收,编制汇总《美姑县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及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资料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 1.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汇总报告》; 2.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报告》; 3.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报告》; 4.编制《美姑县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 5.入河排污口业务人员现场核查记录,应为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照片、视频、时间、位置、核查内容、核查依据等。影像资料内容,应与排查现场情况一致,可通过水印、时间戳等方式信息留痕; 6.建立“一口一档”电子档及纸质档资料,包括名称、位置、坐标、核查记录、核定记录等以及排污口分布图。 注:所有工作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纸质档 5 份,电子档 1 份,所有成果及资料均应符合国家、省、州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 54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庆(采购人代表) 、 胡双诤 、 徐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生态环境局
地址: 四川省美姑县美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项目咨询:西昌市北碧府路1号(金兰达5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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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美姑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磋商文件(202208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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