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长乐康养中心零星项目改造询价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溧水区长乐康养中心零星项目改造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DL2022-1130
2.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长乐康养中心零星项目改造
3.预算金额:195775.45元
4.最高限价:195302.17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询价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无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大厦5楼506室)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司公章的资料到代理机构报名(原件备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询价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239号天生悦居广场1幢50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勘察: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但各供应商需自行踏勘。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响应性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为成交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10楼
联系方式: 姚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239号天生悦居广场1幢506室
联系方式: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科长/周工
电 话:/
八.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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