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检察系统业务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
-钦州市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检察系统业务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2-J1-50004-FHGJ
项目名称:2021年度检察系统业务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1.3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教育基地演播台及其他、办公设备、机房设备,如需 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谈判小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至 2022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 。
方式:网上自行,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搜索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灵山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5 0165 7586 0000 0591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灵山县人民政府上发布。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谈判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小蜜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 [#/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E3%80%82)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办事服务—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办事服务—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7)如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须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依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递交:①电子邮箱方式: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须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②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方式送达至(灵山县江南路22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通过“”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山县江南路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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