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和智慧庭审升级项目
吉林
-白山市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和智慧庭审升级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白山市网( )”询价文件, 并于 2022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 15 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四)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bzfcg-xj 2022-001 ;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和智慧庭审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146.4566 万元;
最高限价: 146.4566 万元;
采购需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和智慧庭审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
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认定:近三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3 近一年(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
3.4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 2022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 近三年( 2020年-202 2 年 )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 21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08 月 12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8 月 16 日下午 17 时 00 分。
方式: 必须在白山市网( )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询价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询价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递交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 15 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四)开标室。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白山市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鸭绿江大街 92 号
联 系 人:需解锁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需解锁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 51 号
联 系 人:需解锁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先生
电话: 需解锁
4.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白山大街 13 号
联系方式: 谭先生 需解锁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平台和各市(州)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