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院南浔项目湖漾湿地东部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
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北部 湖漾湿地东部绿化施工 功能提升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湖漾湿地东部绿化施工 投标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项目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北部水生态功能提升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部分已落实,该项目已由中标,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北部水生态功能提升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湖漾湿地东部绿化施工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北部,工程范围包括英雄村和富强村(行政村)中驻越滩、江家兜、塘官皴和善庄四个自然村。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面积 5.2k ㎡,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染修复工程,水动力改善和内部水资源优化调配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及项目运营维护。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湖漾湿地东部绿化施工,包括土方及平整场地、栽植乔灌木、栽植色带、栽植水生植物等。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 “ 三证合一 ” 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 、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 信用要求 : 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 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交建云商系统(网址: ),由投标人自行。
注意 : 投标单位需在交建云商系统( 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交建云商系统上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92 号航科大厦 12 楼 1205 室
邮编: 200120 联系人:朱良才
电话:
邮箱:
招标文件澄清人:朱良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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