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招标公告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 6308cde3-7988-4521-86f3-39be36f621a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308cde3-7988-4521-86f3-39be36f621a6 | ||
建设规模: | 10000000.00 6308cde3-7988-4521-86f3-39be36f621a6 | ||
行业分类: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12-16 12:11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 经办人: | 丁美全 |
办公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关睿棋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200157001001 |
标段名称: |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2-2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0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8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一标段 1 否 乳腺容积超声诊断系统 1 台 2400000 2400000 2 否 全身运用超声诊断系统 1 台 2300000 2300000 3 否 全身运用超声诊断系统(心脏) 1 台 2100000 2100000 合计:6800000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1.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
其他: |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1.1.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200157001002 |
标段名称: |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2-2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0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二标段 1 否 远程超声机器人诊断系统 1 台 2300000 2300000 2 否 气囊式体外反博系统 3 台 300000 900000 合计:3200000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
其他: |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1.1.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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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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