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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妥甸镇格邑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变更公告

云南

-

楚雄州

发布时间:2022-06-13
变更公告

双柏县妥甸镇格邑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变更 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双柏县妥甸镇格邑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376e167f-5633-4ef5-854b-75b730d3bb53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76e167f-5633-4ef5-854b-75b730d3bb53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20万元。 376e167f-5633-4ef5-854b-75b730d3bb53
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双柏县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6-13 09:3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双柏县妥甸镇人民政府经办人:胡塬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袁孝晨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220123001001
标段名称:双柏县妥甸镇格邑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6-1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7-05 09:00
开标地点:双柏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7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建设30户规模的人畜分离标准化畜圈1200平方米(主体采用钢架结构,砖砌填充墙,屋顶铺设玻纤瓦,地面浇筑C25混凝土,含畜圈通道)配套建设供水管、排粪池等设施。(2)实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地下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内硬化道路部分开挖拆除250平方米;入户排污PE管DN10暗敷制安1600米;在已有排水沟内沿沟壁敷设DN200波纹管作为排污主管道制安2400米;每隔50米设置一个污水检查口。三格式污水处理氧化池(埋地)开挖建设3个。(3)建设修复垃圾收集池2个。(4)对村内房前屋后进行改造提升,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村内生产用房600平方米、畜圈800平方米、残垣断壁1000平方米、单。(5)农村房屋墙体受潮受损修复,对村内30户房屋约9000平方米墙体进行修复改造。(6)村内道路、广场及农户庭院安装40盏太阳能光伏路灯。(7)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800平方米。C20混凝土硬化0.2米厚800平方米道路。(8)板河桥入口至进格邑村沿路每隔100米安装一盏太阳能光伏路灯,全程约5000米,安装50盏太阳能光伏路灯。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20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满足开评标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工程专业(至少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但需提供“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登记截图”原件扫描件(提供登记结果截图)。 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②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③ 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道路工程等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4.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规模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要求:无。
其他:1.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1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投标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2.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 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7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7-05 09:00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2022-06-13 11:15:50
22022-06-13 11:15: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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