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万泉商业中心 9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YZ202212003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农贸市场、早行夜市快检;基层所快检;快检车快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万泉商业中心 902 室
方式:线上报名,须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通过电话告知代理公司。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万泉商业中心 902 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万泉商业中心 9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格式。 (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万泉商业中心 902 室
联系方式:毛佳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佳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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