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金胡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洛浦县金胡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1501号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金胡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340000
最高限价(元): 1025456.57,6314543.4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金胡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25456.57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监控设备及安装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金胡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314543.43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木栈道扶手栏杆26000米,移动厕所1座等配套辅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2,90日历日;标项 1,5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的完税证明;
5、提供企业近3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8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洛浦县政务服务和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建设局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7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洛浦县政务服务和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建设局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洛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 英巴扎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龙煤大厦6-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歆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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