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占地补偿测绘项目
辽宁
-葫芦岛市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三期)占地补偿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 ( 二期、三期)占地补偿测绘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1. 项目名称: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 ( 二期、三期)占地补偿测绘项目
2. 项目地点:高新区西南部。
3. 招标范围:占地补偿、分户测绘及土地地类确认等。
4 . 计划工期: 2023 年 02 月 01 日 -2023 年 04 月 30 日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2 )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 )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6 日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 54-32 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6 .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 00 元,售后不退。
7 . 投标保证金 5000.00 元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 23 年 01 月 1 2 日 09 时 0 0 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8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 )、葫芦岛市中心( )上同步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
联 系 人:魏东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 54-32 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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