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112001 (招标文件编号:E4503002826003112001)
二、项目名称: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灵川镇青泽小区(桂青路口)
中标(成交)金额:741.75019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需解锁 | 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365日历天 | 陆明生 | 注册编号:桂需解锁00953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方*、桑*云、沈*新、邱*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总价为基价,依据桂建标[2018]37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的工程类标准的60%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389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112001 |
招标人 |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生态护岸工程鲤鱼岛约1000m;林下水土修复面积鲤鱼岛约3118.64平方米;生产便道修复鲤鱼岛约4804.51平方米;生态沟修复鲤鱼岛约488.27平方米;生态水土保持林鲤鱼岛约4456平方米。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中心4号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3日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总价 | 7417501.92元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陆明生(注册编号:桂需解锁00953;身份证号:450323********3634) |
专职安全员 | 莫文蓝(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3519;身份证号:452322********1525)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 灵川县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 总 承包( EPC ) 2.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3.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I标 (二) 奖项 无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总价 | 7441028.75元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李世勤(注册编号:桂245151653154;身份证号:450311********3025) |
专职安全员 | 肖玉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9678;身份证号:450321********5541)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无 (二) 奖项 无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7441276.43元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陈江帆(注册编号:桂245111117223;身份证号:450924********3653) |
专职安全员 | 王严(证书编号:桂建安C(2004)0005585;身份证号:452501********639X)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无 (二) 奖项 无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桂林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2 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李 旭,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旭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