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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

桂林市

发布时间:2022-12-28
中标公告

项目编码
E4503002826003112001
业主单位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

解锁后查看

代理机构

解锁后查看

一、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112001 (招标文件编号:E4503002826003112001)

二、项目名称: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灵川镇青泽小区(桂青路口)

中标(成交)金额:741.75019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需解锁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65日历天陆明生注册编号:桂需解锁0095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方*、桑*云、沈*新、邱*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总价为基价,依据桂建标[2018]37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的工程类标准的60%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389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圩镇鲤鱼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112001

招标人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结构类型及规模

生态护岸工程鲤鱼岛约1000m;林下水土修复面积鲤鱼岛约3118.64平方米;生产便道修复鲤鱼岛约4804.51平方米;生态沟修复鲤鱼岛约488.27平方米;生态水土保持林鲤鱼岛约4456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中心4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月3日

预中标人

需解锁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7417501.92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陆明生(注册编号:桂需解锁00953;身份证号:450323********3634)

专职安全员

莫文蓝(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3519;身份证号:452322********152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企业业绩

1. 灵川县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 承包( EPC

2.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3.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I标

(二) 奖项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总价

7441028.75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世勤(注册编号:桂245151653154;身份证号:450311********3025)

专职安全员

肖玉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9678;身份证号:450321********554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企业业绩

(二) 奖项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7441276.43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江帆(注册编号:桂245111117223;身份证号:450924********3653)

专职安全员

王严(证书编号:桂建安C(2004)0005585;身份证号:452501********639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一)企业业绩

(二) 奖项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桂林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2 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李 旭,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旭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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