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拟出租原高阳敬老院房地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拟出租原高阳敬老院房地产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庄河市南洋大厦4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ZBCG-2022-059
项目名称: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拟出租原高阳敬老院房地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原高阳敬老院房地产承租单位一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承租期限:20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租能力的企业;注:①截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方式留存。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租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南洋大厦410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南洋大厦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租赁底价:36,208元/年
2.报名提交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上述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印章)
3.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中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大郑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南洋大厦4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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