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高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重建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东方市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东方高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重建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 000645-23ZB0001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境内
招标人: 国投(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海南东方高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装24台丹麦维斯塔斯V90-2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48MW。风电场建设110kV升压站1座,主要配置1台110kV主变压器、2套110kV SF6断路器及隔离刀闸、1套35kV SVC设备、4套35kV空气断路器及隔离刀闸、1台35kV站用变压器、1台10kV外来电源变压器、0.4kV低压配电柜、220V UPS系统、220V 直流系统、48V直流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等。风电场24台风力发电机组,经干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采用2回12.955km的集电线路,汇集至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再经1台110kV/50MVA变压器升压至110kV,通过1回自建4.6km的110kV线路接入龙北220kV变电站。 17号机组重建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风场地貌为海岸沙咀,场址地势平坦,平均海拔高度6m,高、低处之差不大于15m,地势东高西低,距海岸线0.9km处有一较长的南北走向的沙带,高12m左右,宽约100m。目前计划对一台维斯塔斯V90-2000机组进行换机头技改。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南东方高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重建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 000645-23ZB0001/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3-01-03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1-09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
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23-01-30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70
开标地点:
工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 1台单机容量2.0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一台容量为2350kVA的升压变压器。包括风机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土建工程、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直至交付使用,还包括风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质保期(5年)内风机定检、大部件更换等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备件和材料供应(质保期内缺陷由投标人负责指导现场维护人员消除,如经投标人指导仍不能消除的缺陷,由投标人派人到现场消除)。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为项目所需的,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注:投标机型容量为2.0MW,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前对原塔筒和基础进行最终校核,以确保风机寿命期内的安全。本项目为EPC承包,由投标人负责项目设计,并承担设备选型的安全可靠性。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应具有高、低电压穿越检测报告和型式认证证书。
供应商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至少具有2项总装机48MW及以上(单机容量2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和单机容量,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48MW及以上(单机容量2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工程的安装指导工作经历(须在简历表中描述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220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
文件: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招标文件】自行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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