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SD2023-Z01
项目名称: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6310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7679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SD2023-Z01
项目名称: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6310.94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新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786310.94 | 1607679.85 |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6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4.供应商须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须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完成登记。(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售价:300元(人民币)
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桦支行
户名:
银行账号:001130822601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 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6 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中国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珠海国际仲裁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联系人(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8038
联系人(标书售卖):刘小姐 联系电话:-0
珠海国际仲裁院
2023年1月4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4.供应商须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5.省外企业须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完成登记。(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国际仲裁院
地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名街花园)
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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