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网络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南开区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QT2023000001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网络运维服务项目包括在原有服务运维体系之上协助学校完善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提供北洋园校区一线外勤服务、北洋园校区信网中心服务大厅现场服务、双校区校园网呼叫中心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驻场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12个日历月的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和卫津路校区双校区在线电话坐席服务;北洋园校区一线外勤服务,包括日常用户服务和网络服务监控、设备巡检、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北洋园校区信息与网络中心服务大厅现场服务,包括日常用户服务、校园网业务办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④.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⑤.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⑥.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或线上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递交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近期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未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不在隔离期内,未出现体温异常、发热、咳嗽等症状。
②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同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码、登记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2)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指定邮寄地点(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效问题,不接收到付件。),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寄送到的文件将拒收。
①收标人:
②邮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一)
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供应商请提前准备好腾讯会议,会议码将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时所留的邮箱。磋商过程中涉及到需要供应商澄清、承诺、变更内容确认、报价等事项内容均以如下方式进行:
(1)腾讯会议形式中口头作答。
(2)会议结束后作答内容按照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格式由授权代表填写(内容不允许涂改,请填写工整、清晰),填写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 邮箱(邮件标题填写供应商全称,),评审过程中以收到的照片或扫描件内容为准。具体使用表格以磋商现场实际情况通知为准;
(3)以上作答填写表格原件在会议结束后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信息参照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3、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整。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保函须提交原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交至代理机构,并换取接收凭证)。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4018
附言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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