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西丰县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1-06 至 2023-01-13 | 撰写单位: | | 撰写人: | 赵春雨 |
(西丰县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丰县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23-00001 项目名称:西丰县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650.00 最高限价(元):375,650 采购需求: 查看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 2022 年底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2 年度土地利用现状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 , 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通过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西丰县国家监察图斑第一批下发 2335 个,后期下发监察图斑预估 100 个,自主图斑经统计 980 个,共计 3415 个。 合同履行期限:以完成国家验收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包含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线下递交至西丰县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西丰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015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春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