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2-12-13 至 2022-12-19 | 撰写单位: | 中锦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赫 |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0-06651 项目名称: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需求1.项目背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及分配方案等事项的通知》(辽知发【2022】8号)、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各市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择优确认本市产业链龙头企业或头部企业,开展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撑。经企业自愿报名,严格评选,确定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完成企业导航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编制、完成专利导航数据库、健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费用。 3.具体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内应完成的项目成果至少包括专利导航报告和专利导航数据库两部分,基本要求如下: (1)完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导航主报告及项目摘要报告;b.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环境、企业现状、发展定位等方面内容,并确定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c.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重点产品对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对手、侵权风险等多个维度的专利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展示分析结果;d.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品开发基本策略、企业专利布局策略等;e.报告主要结论及建议;f.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利运营总体方案、分项计划等;g.绩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导航的各级应用主体的采用程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2)完成企业专利导航数据库:具体内容包括a.但不限于根据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重点产品及其检索表达式创建数据导航类目,专利导航可以关联相应的专利检索式;b.数据库中专利的数据内容应包含:专利名称、申请人、文摘、摘要附图、PDF格式说明书全文链接、法律状态等数据;c.该数据库需要实现专利数据的检索、统计、维护、更新等功能。 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总字数应达到5万字以上。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要保证专利导航服务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的规定要求,专业、全面、深入地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工作。 (2)供应商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对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进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执业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供应商的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分支机构建设的情况,单位的人数,单位的资质,专利代理师人数,单位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单位承担过市级以上的专利导航项目清单等能够证明供应商实力的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提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至中锦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辽宁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须按照锦州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锦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锦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523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