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 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 。 招标人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LNHD020043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了解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及核环保配套设施水土流失规律、流失强度及程度,及时掌握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评价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实际影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和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合理评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和分析水土流失的控制状况,以便提出相应的对策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为验收时能够实现六项指标服务,全面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征地范围内包括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弃渣场区、扰动、破坏地表的水土流失监测及防治水土流失采取的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进行监理。
2.4 招标范围
1)监测工作内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根据批准的《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项目建设区及核环保配套设施区域内水土流失主要影响因子参数的监测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及核环保配套设施区域内造成的地形、地貌变化情况、降水量和强度、建设项目占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及面积、弃土/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项目区植被类型、林草覆盖度等动态变化。
b)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定期获取关于水土流失状况的数据。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水土流失量变化情况、水土流失程度变化情况以及水土流失对工程建设、己有水土保持工程、周边地区造成的影响及破坏趋势。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
在定期或者暴雨后对防治措施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效果。主要包括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植物措施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各项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d) 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测
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监测水保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临时防护措施。
e) 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主要包括对主体工程和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水士流失现象进行及时记录。
2)监理工作内容
a)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的要求、施工监理规划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b)负责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c)参加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
d)对于各防治分区内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e)按要求定期现场巡查,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f)根据工程进度及水土保持工程重要节点,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会;
g)按时编写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年报,在月报、年报中应报告本月、年度水土保持执行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按照合同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要求,编写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h)检查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i)参与对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相关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核查确认水土保持相关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j)按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对实施的水土保持的相关资料统一格式和要求;
k)协助建设单位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编写监理专题报告。
2.5 项目地点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止,具体进场/退场日期以采购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任务书要求,形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监理规划,执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各项措施,及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年度、项目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月度、年度、项目总结报告;
2、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止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
4、及时提供水土保持管理的技术文件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生态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5、配合采购方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
6、验收报告必须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形成验收结论;
7、承包人应根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质量保证相关文件,对全项目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主动接收发包方组织的质保监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等招标相关工作。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建立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企业资质已通过年报公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或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人员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执业证书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上岗证;监测人员(至少有一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或者培训上岗证,监理人员(至少有一人)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监理专业)。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包含监测和监理两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1: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项目售价:200.00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 2023年01月17日18时00分 — 2023年02月01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上海市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 张建赜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纪检监督部
电话: (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23 年 0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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