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部网络机房整体改造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总部网络机房整体改造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部网络机房整体改造 项目
- 项目编号
XHSL-FW-GKXJ-23-0002
- 交货 / 服务时间
项目整体工期为 4 个月。自合同生效日起 1 个月内完成所有软件及硬件设备到货,自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各项测试工作,达到上线运行条件。
- 交货 / 服务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7 号楼,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部
- 供货 / 服务范围
5.1 供货范围
在公司九层网络机房,更换配置 UPS 主机和电池柜,配置上送风空调,配置 UPS 输入输出配电箱,增加消防探头,部署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检测系统、电气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对机房内的温度、湿度、 UPS 主机及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报警。同时,在机房的配套装饰装修工程增加玻璃隔断,对墙面、地面、顶面重新进行装饰。对五层机房运行多年的交换机设备进行更换,同时对机房布线进行梳理。
5.2 服务范围
从设备供货、安装、集成调试、测试、上线运行直至最终验收过程的所有工作。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检测、系统验收,直到整套系统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 质量要求
保证所有硬件设备、部件为全新,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详细、完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保证系统整体性和稳定性,整体包括但不限于:硬件及其配件、软件产品、功能模块、应用程序、接口、授权许可等,并提供系统整体性能检验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财务、技术能力。
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成立满三年。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1.4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 2023 年 01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
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获取说明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找到《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部网络机房整体改造采购 》,点击“”,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 2023 年 02 月 06 日 12 时 00 分 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 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
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 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 / 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7 号楼
联系人: 李雨航
电话: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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