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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

清远市

发布时间:2023-01-18
招标公告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3-01-2-126)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2.2 规模: 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 。二期建设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预留1×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场地。

2.3 建设工期: 拟定于2022年11月28日开工,2024年7月28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4年9月28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具体以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 招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 1套完整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 (含设计和供货)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 货 地 点: 施工现场板车交付。

2.7 供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交货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按招标人要求调整交货时间)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100MW级(国内6F级)及以上燃机或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至少包括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除盐装置(混床装置或EDI装置)、除盐水泵】的合同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 月 18 日 9:00 起至 2023 年 2 月 1 日 17:00 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服务中心 --> 专区”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 --> 文件”,在点击确认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 (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

7.2 注册、登录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 1 )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 2 )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 , 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 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 ,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 --> 专区”,先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注册“中招互连” APP ,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0809508 。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

联系人: 夏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管理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41 、 42 层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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