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美中村林金国、林清根等12户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永春县镇美中村林金国、林清根等12户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已由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以 永自然资函[2022]1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永春县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392.663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其他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控制价392.6635万元,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控制价392.6635万元,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2663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丙 级 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06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11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01月16日17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7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导入提交的电子保函并于泉州市信息网公示的该项目直播界面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电子保函有效性。 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066660 (2)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7788 (3)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账号:2207871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永建招字[2023]00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春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春县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
联 系 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永春县石鼓镇宝龙二期桃联社区10-12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真: /
联 系 人: 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永春县鹏源路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永春县中心
地 址: 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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