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镇原县中心网站?ReturnUrl=%2f)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9-2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2-0090
项目名称: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82(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时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1.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1.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前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5投标人需提供庆阳市诚信承诺书;1.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8-31 至 2022-09-06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镇原县中心网站?ReturnUrl=%2f)
方式:登录镇原县中心网站免费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9-21 09:00
地点:镇原县中心第 一 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方式:网络递交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2、采购文件获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①镇原县中心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镇原县南区西二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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