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金华小学扩建工程
福建
-漳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和县金华小学扩建工程 已由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金华小学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2】17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和县金华小学(代建单位: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平和县金华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小溪镇金华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4474.6平方米,主要建设2#教学综合楼、消防水池、门卫室、室外硬化、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2507.7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991.27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16029285元(含暂列金750000 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平和县金华小学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4474.6平方米,其中2#教学楼总建筑面积4446.7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4201.1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45.6平方米)、门卫:2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教学综合楼、消防水池、门卫室、室外硬化、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74.6㎡,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范围: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16029285元),属于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029285元(含暂列金750000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⑦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18日 15:00:00 至 2023年2月14日 23:59:59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2月14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2月15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金华小学
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金华路1号 ,邮编: 363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漳州市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703-704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张、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平和县中心
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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