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估算50万元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福建
-漳州市
002001001 f368c9ff-3275-4f17-80a1-a05c6eb0f4f6 2023/01/31 14:30 福建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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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 E3506297202000080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 华安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华安县境内,2023年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 1 ) 发包范围: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指定的施工范围等 ;
( 2 ) 发包内容: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及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指定的施工内容为准 ;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 ;
(1) 本项目下浮率 :
K=5%[单次(项)50万元以下的公路抢修项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结算总价以固定下浮率5%进行计算后作为结算价,计价按照本项目预算审核书中的对应单价,即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审核价对应单价×(1-5%)]。 ;
( 2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止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 。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③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候选企业不必到华安县中心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0日 ;
4. 2 报名方式: 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
4. 3 抽取时间: 2023-01-31 14:30 ;
4. 4 抽取地点: 华安县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4. 5 抽取方法: 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 建设单位 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 同 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1、进度款支付:(1)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①按月支付,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人共同确认且资料齐全,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60%;②累计工程量完成50万元及以上,并经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③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返还:于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无息返还,缺陷责任期为1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2)县道日常养护:按可拨付养护资金的70%支付,剩余30%的养护资金作为奖励性养护费,根据月或年终考核情况给予支付。注:养护项目税费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缴纳,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 2、工程结算:本项目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①单次(项)50万元以下的公路抢修项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结算总价以固定下浮率5%进行计算后作为结算价,计价按照本项目预算审核书中的对应单价,即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审核价对应单价×(1-5%),该结算价已经综合考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规费、措施费、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②县道日常养护的最终结算价按1000元.公里/月计取(根据实际养护月份及里程进行结算) 。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
7.2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
7.3 履约担保期限: 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 ||||
地 址 : | 漳州市华安县 | 邮 编: | 363800 | ||
电子邮箱 : | / | ||||
电 话 : | 传 真 : | / | |||
联系人 : | 李工 | ||||
中心名称 : | 华安县中心 | ||||
地 址 : |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 联系电话: | |||||
日 期: | 2023年0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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