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茫崖风电公司、冷湖风电公司、共和光伏发电公司2023~2025年交通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2025年交通运输服务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招标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黄河公司下属4家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交通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委托人分别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下属4家单位,各类型车辆,共计16台,需配置持有C1驾照的驾驶员12名。其中:4家单位项目负责人(兼队长)由驾驶员兼任。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Ⅰ:包含3家单位,3家单位合署办公,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9台,C1驾照的驾驶员6名。其中:3家下属单位项目负责人(兼队长)由驾驶员兼任。
标包Ⅱ:包含1家单位,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7台,需配置持有C1驾照的驾驶员6名。其中:下属单位项目负责人由驾驶员兼任。
因公司经营管控、合规管理的现实需要,现需对下属4家单位的车辆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各下属单位的车辆运输服务实现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达成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的提升要求,与此同时,也为各下属单位的车辆运输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进而为各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良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氛围。
(2)本招标项目分为二个标包(即:标包Ⅰ~标包Ⅱ),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选择标包的中标人,各标包中标人须与该标包下的各委托人分别签订车辆运输服务服务合同。
(3)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可结合自身管理能力、履行合同能力、财务经营状况、持证驾驶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需选择两个标包(即:标包Ⅰ和标包II)进行投标;开标后,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该项目不再进行评审。
(4)服务需求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单位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标包Ⅰ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
2 | ||||
3 | ||||
1 | 标包Ⅱ | 共和光伏发电 |
1.1.2各委托人相关信息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单位名称 | 服务常驻地点 | 距市区 距离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标包Ⅰ | 格尔木市光伏产业园区、格尔木市昆仑南路20号 | 距格尔木40km | 杜天海 | 其中2辆车常驻场站,3辆车常驻市区 | |
2 | 茫崖市茫崖镇茫崖风电场 | 距格尔木600km | 所有车辆均常驻服务地点 | |||
3 | 茫崖市冷湖镇冷湖风电场 | 距格尔木400km | 所有车辆均常驻服务地点 | |||
1 | 标包Ⅱ | 尖扎县尖扎滩乡 | 距西宁市160km | 王军 | 所有车辆均常驻服务地点 | |
2 | 海南州共和光伏园区 | 距西宁市180km | ||||
3 | 共和县沙珠玉电厂 | 距西宁市150km |
1.1.3各委托人现有车辆配置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单位名称 | 现有车辆及车型 | 对拟配人员 及所持驾照要求 | 对负责人 (兼队长) 的配置要求 | |
驾照等级 | 数量 | |||||
1 | 标包Ⅰ | 现有车辆5辆。其中:越野车2辆,皮卡车2辆,轿车1辆。 | C1 | 4 | 驾驶员兼任 | |
2 | 现有车辆2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 | C1 | 1 | |||
3 | 现有车辆2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 | C1 | 1 | |||
1 | 标包Ⅱ | 现有车辆7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3辆,轿车2辆,商务车1辆。 | C1 | 6 | 驾驶员兼任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标包4家单位2023~2025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各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各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和清洁工作;
(3)承担各委托人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承担各委托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各委托人处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各委托人处驾驶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15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各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2.3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统招分签”的4家下属单位,其服务地点为各自的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见1.1.2各委托人相关信息。
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序号 | 提供的便利 委托人 | 办公室 | 休息室 | 驾驶员住房 | 用餐 |
1 | 办公室1间,配:办公桌椅、电脑 | 无 | 市区内无,驻站驾驶员提供住宿,配:床、床头柜、衣柜。床上用品需自备 | 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自理 | |
2 | 无 | 无 | 配:床、床头柜、衣柜。床上用品需自备 | 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自理 | |
3 | 无 | 无 | 配:床、床头柜、衣柜。床上用品需自备 | 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自理 | |
4 | 办公室1间,配:办公桌椅、电视 | 无 | 配:床、床头柜、衣柜。床上用品需自备 | 可在职工食堂用餐 |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委托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驾驶人员资格
驾驶人员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为各委托人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与各委托人现有车辆相匹配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0周岁,从事机动车驾驶在5年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向至少3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人员数量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不分标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注: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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