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江苏地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NJDJLD-2023-0003-JT-1
一、采购条件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现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为24万元以内(含税)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南京东机辆段(江苏地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2 项目要求: 保质保量完成垃圾分类清运工作,清运车辆及倾倒地点按照南京市垃圾分类要求,须分车清运,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且厨余垃圾须提供倾倒点回执单;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视情况清运。
2.3 当本次采购符合条件投标单位仅一家的情况下将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营业执照许可承揽资格及范围。
3.3 具有 垃圾清运资质证书, 同时具备 本项目所在地区生活垃圾清运许可证及餐余垃圾清运许可证,具有与餐余垃圾处理机构相关合同 。
3.4 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配备自有生活垃圾清运专用车辆及餐余垃圾清运专用车辆。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才和技术能力。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0 报价人需在( [] )注册。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南京东机辆段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从2023年2月7日起至2月12日止。
4.2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资质,报名与开标时都需提供以上资料。
4.3 未获得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项目谈判之日现场递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南京东机辆段。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2023年2月14日14:00整,谈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南京东机辆段。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详细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电 话:
项目联系人:邓宝富
电 话:
邮 箱: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桥支行
账 号:43010180
本公告在( [] )媒介上发布。
南京东机辆段
日期: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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