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等公司股权
江苏
-常州市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委托代理诉讼法律服务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委托代理诉讼法律服务
- 项目编号: XHFT-FW-GKXJ-23-0003
- 交货 / 服务时间: 20230208
- 交货 / 服务地点: 天津
- 供货范围:
( 1 )在询价人的协助下,全面、深入了解和梳理案件事实;
( 2 )审阅研究案件材料,根据询价人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案件材料,向询价人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制定诉讼方案;
( 3 ) 代为起草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
( 4 )根据案件需要和询价人要求,代表询价人应诉,作为询价人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程序,参与开庭审理,参与二审和再审审理(如有),提供诉讼阶段的其他法律服务,申请强制执行,协调法院出具强制执行裁定,执行财产回收等其他法律服务;
( 5 )代为在法院庭审程序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陈述有关案件事实和发表法律意见;
( 6 )代为递交、签收或转递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 7 )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询价人要求,向询价人提出和解、调解的建议,并协助询价人与对方进行谈判;
( 8 )及时向询价人通报案件进展;
( 9 )其他与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相关法律服务;
( 10 )服务期限包括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如有)等案件全过程,直至案件执行程序结束。
-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
( 1 )供应商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 3 年(含)以上;
(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 3 )供应商拟委派服务的执业律师团队律师人员的实际执业年限不少于 3 年并具备类似服务经验;
( 4 )需为已进入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的律师事务所(需于投标文件中上传已进入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证明)。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 2023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文件。
2.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 “ 用户登录 ” ,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 → 系统功能菜单 → 项目管理 → ,找到《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常州灏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委托代理诉讼法律服务 》,点击 “ ” ,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 /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 2023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 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 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 / 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商务园西区 W17 号楼 202
邮编:
联系人: 李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0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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